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二)正式开学;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4日至8月23日,8月24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义务教育阶段,自行安排放暑假时间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高职学校放假时间自行确定。现将假期前后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做好期末教学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不得突击、推延或降低质量。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严禁学校违反统一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或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学生评价、鉴定及毕业证颁发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科学编制新学期工作计划,于放假前和开学前分别报市教育局有关科室。
二、加强暑期安全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师生加强交通、消防、汛期自然灾害、防溺水、防欺凌、食品卫生、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明确告知注意事项及防护要求,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提醒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职责,严禁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游泳、戏水。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持续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校舍、围墙、排水设施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对暑期提供托管或延时服务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方案,确保学生(幼儿)在校(园)安全。利用暑假窗口期有序推进校舍维修、设施设备更新等工程,确保秋季学期顺利投入使用。
三、科学指导假期生活
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家校联系机制,通过家访、电话、班级群等方式,与学生保持定期联系。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统筹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应与平时相当,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作业。持续推行体育家庭作业制度,鼓励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长,预防近视。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选择合规校外培训机构,不参加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四、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假期工作重点,放假前集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建立关爱台账,组织教师或志愿者开展线上辅导、入户慰问等服务。引导学生合理规划假期生活,保持规律作息,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
五、规范招生与学籍管理
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严禁通过报刊、网站、校内宣传栏、微信自媒体等宣传、报道、炒作中高考“状元”、成绩排名、录取率等。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招生环境。同时,要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学籍建立工作,规范办理转学、休学、复学等业务,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校长要切实履行学籍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宣传优秀师德典型,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鼓励教师利用暑假加强学习充电,提升专业素养。可结合实际适度安排集中学习、线上研修、新教师岗前培训,重点围绕新课标解读、教学能力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开展。严禁全市中小学教师利用暑假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及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县(区)教育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对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从严查处,对违规人员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提早谋划秋季开学工作。开学前一周完成校园清扫消毒、设施检修、教材配备、教师到岗核验及教学计划制定。开学后认真组织“开学第一课”,围绕爱国主义、安全法治、心理健康等开展主题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开学一周内核查学生报到情况,未按时报到的及时联系并查明原因,重点关注脱贫家庭、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八、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假期安保维稳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带岗、24小时值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上报。
阳泉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