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放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室外体育场地及其附属设施
二、具体要求
(一)开放时间及对象
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在暑假期间(8月1日至8月30日)免费向学生开放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包括室外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跑道等。
(二)开放方式
学校体育场地向学生开放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统筹,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应结合校内体育场地实际,科学测算各时段最大入校学生数量,合理设置开放时间段。可采取学校集体组织的方式向本校学生开放,也可通过互助合作等方式向社区内学生开放,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
(三)开放条件
1.学校具备健全的体育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和能力。
2.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等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并且定期对场地、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
3.体育场地开放不得影响学校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暑假期间有校内施工工程的学校可暂缓开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等文件要求,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维修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校达到开放条件。
(二)积极推进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协调当地社区、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有关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场地开放校内外治安管理和安全保障。要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在开放体育设施周边设置相应规范使用标识与安全提示。
(三)强化保障机制建设。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投入专项经费定期对体育场地设施开展维修、维护,形成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开放设施安全可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组织指导各学校进一步细化学校体育设施向学生开放工作的时间、方式、条件,以及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广泛动员组织学校安全、有序、平稳地推进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对开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动态协调解决开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学校要“一校一策”制定开放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安全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做好风险防范与化解,确保开放工作安全、有序。
(三)强化宣传推广。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大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学生养成文明、科学、合理的入校健身锻炼习惯。对模式新颖、绩效突出的学校要加大宣传,不断强化示范效应,积极营造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阳泉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