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县(区)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妇联、残联:
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18〕37号)以及山西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山西省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实施方案》(晋教督〔2018〕1号)要求和精神,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阳泉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联合制定了《阳泉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