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招聘教师岗位要有适当提前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出台《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和《阳泉市关于推进基础教育人事机制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后,市教育局通过校园招聘、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等多种途径补充教师,从2019年至今为市直学校补充教师209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77名,占比84%;为平定县争取省级特岗教师招聘计划180个,已补充特岗教师144名(2023年计划招聘30人,招聘工作还在进行中),解决了部分偏远农村学校教师招聘难、教师流失严重等问题,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您提出的“教师岗位招聘要有一年左右提前量”的建议,按照《阳泉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实施意见》(阳人社发〔2017〕102号)“各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年度新增人员要在编制使用核准数内纳入计划管理,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本部门(单位)可用编制数和自然减员总量”有关要求,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按照编制内、年度计划内补充的方式进行。在市直学校教师补充时,对于编制有空余的,按照适度提前的原则补充教师;对于编制无空余的,按照市人社局下达的年度计划补充人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建言献策,助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